“開中法“改為“折色法“,即直接用白銀兌換鹽引,以此增加國庫收入。
但這種改革只是短期內(nèi)緩解了財政壓力,卻導致邊防軍糧供應癱瘓,商人不再運糧至邊疆,邊鎮(zhèn)缺糧問題日益嚴重。
實際上,折色法的上奏,葉琪從未考慮過邊鎮(zhèn)糧草該如何解決的問題,此舉導致邊防后勤保障徹底失效。
而到現(xiàn)在,大明鹽政面臨最大問題還是在于私鹽。
私鹽其實就是灶戶所產(chǎn)余鹽,不愿意賣給鹽場,而是私下里交易給私鹽販子。
說到底,還是利益使然。
實際上,此時大明食鹽產(chǎn)量已經(jīng)有了長足進步,已經(jīng)可以滿足國內(nèi)需要,明初按戶籍售鹽的模式,確實已經(jīng)不適用。
而且官府參與食鹽收購,其中貓膩就和每年收取賦稅一樣,官吏們總是能上下其手占足好處的。
此外,灶戶在少交常鹽后,只會向官府售賣少量余鹽,也導致官鹽不足,大量鹽引積壓。
這里面,不是商戶問題,多是隆慶朝以前官府每遇重大支出,往往都是向鹽商售賣鹽引籌集銀兩。
比如王守仁平叛時,官府府庫不足,他就直接抽鹽稅的方式,籌集銀兩招募軍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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