戶籍這時是人口、土地、賦役三種冊籍的合一,漢戶籍三年一造,謂之“大比”,并三年上計一次,每年征賦前的校核謂之“小案比”,屬經(jīng)常性登記統(tǒng)計。
唐代也是三年一造戶籍,由民戶自己申報戶口、田地,記入“手實”,里正據(jù)手實造籍。
官員按各戶資產多寡、丁口強弱量定戶等級,這個時期按照標準會分九等戶,據(jù)以征收戶稅。
宋朝沿用唐代戶籍制度,而到了元朝戶籍登記就非?;靵y,因為又加入了復雜的戶等和戶類。
但是,前朝所有的戶籍制度和明朝相比,有個明顯的差別,那就是登基資料全部掌握在官府和里正手里,百姓是沒有戶籍資料的。
朱元璋大造黃冊和魚鱗冊時,不僅是一式多份,交由不同官府掌握,更是給百姓發(fā)放了戶貼,也就是后世的戶口簿,算是一個創(chuàng)新。
他推行了“戶帖”制度,這一制度要求對每戶的人口、土地、耕牛以及奴婢等財產信息進行詳盡的登記。
經(jīng)過地方官員的核實與簽字,每戶家庭都獲得了一份屬于自己的“戶帖”,這份戶帖不僅記錄了他們的戶口信息,還詳細反映了他們的財產狀況。
通過這一制度,成功地遏制了豪強對土地的侵占行為,有力地保障了普通百姓的合法權益。
朱元璋對戶貼制度進行了規(guī)范,明確要求戶口每一年都必須進行一次核查,同時,每十年則需重新編制戶帖,以反映人口的實際變動情況,從而確保了數(shù)據(jù)的動態(tài)與時效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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