并不是所有御史都敢放手彈劾內(nèi)閣首輔的,這個出手的人選,是真的要好好考慮一番才好。
畢竟,彈劾的東西,他自己都知道站不住腳。
基本上,這一彈后,御史官職不保,肯定要貶到地方做個佐貳官一段時間,算是對他彈劾首輔的懲戒。
一些人認為古代對這類犯錯官員無非就是下放地方,從京官變成地方官,做個窮鄉(xiāng)僻壤的知縣。
其實,對于在京中不受重視的京官,知縣其實還算是好差事,畢竟代天牧民一方,也算個土皇帝。
但實際上,下放犯錯官員,是絕對不會給這種官職的,多是州府的同知、判官一類的二、三把手。
張四維還在考慮彈劾人選和罪名的時候,沒想到魏廣德卻主動給他送上證據(jù)。
“你說的可真?魏廣德府中大管家張吉親自去送馮保,還給錢,給押解官差打了招呼?”
兩日后,張四維就從府中收到消息。
馮保被順天府差役押往南京,出城居然就有魏府張吉相送,送了一支人參還有二百兩銀子的程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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